搭设的基本要求1、搭设活动房,必须符合坚固、安全、防潮、保暖、通风明亮和消防安全规定,不影响周边环境要求,方便民工生活,有利民工健康。2、活动房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,设施完好。 活动房应具有抵御 l0 级大风的能力和强度,其搭设高度宿舍(见附图)并保证每栋活动房两个楼梯。 每间宿舍设一“宿舍智能限电识别器”,并由识别器接入室内,电线采用套管敷设,每间各设 2 个安全插座、1 盏日光灯和 1 个开关。3、活动房设置可开启式窗户,高度不少于 0.8m,宽度不少于 l.6m,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,室内净高度不低于 2.5m,宿舍门、窗、玻璃齐全,一层地坪采用砼硬化措施,二层直接在槽钢上铺设 12mm 的木质多层板(槽钢间距350mm)。